支付宝会员积分有效期规则调整了
打开支付宝的积分页面,就会出现这个功能,公告如下:
亲爱的会员:
自2020年5月1日0时起,支付宝积分有效期将调整为自积分获得当月起的12个自然月,有效期内未使用的积分到期将自动作废。
例:您在2020年5月5日获取了10个积分,该笔积分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23:59:59。感谢支持。
注:
1.用户2020年5月1日0点前获取积分的有效期不受影响,扔是“自发放之日起至次年年终有效”;
2.此次调整仅针对积分有效期规则,等级和成长值不受影响。
不过老实说,这个积分表规则是真的没啥用,好一点的东西积分远远不够兑换,积分少的东西,则都是一些没用的代金券,最终还是要掏钱,而且这个代金券其实并没减多少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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